中新網成都5月14日電 (記者 劉忠俊)14日,四川宜賓市召開新聞通報會,向社會通報了“5.12”公交車燃燒案偵破情況,警方經過48小時的連續工作該案成功告破,確認系犯罪嫌疑人餘躍海個人實施的極端行為。
  通報稱,“5.12”公交車放火案現場唯一死者為內江人餘躍海。警方在偵辦過程中,通過物證指向、親屬辨認、指紋對比、DNA鎖定,確認死者為餘躍海。現場勘查中,從死者腰部提取一部手機,機主登記資料為餘躍海。
  據警方透露,餘躍海於2007年因一起傷害案,被翠屏區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並留下食指指紋。通過現場死者指紋與餘躍海2007年留下的指紋比對,認定為同一人。同時,警方還經過比對餘躍海和其女兒的DNA,認定二人系父女關係。
  警方調查認定,2014年5月12日下午15時55分許,餘躍海乘坐電三輪離開其住地,手中提有一藍色包裝袋,袋內裝有盛滿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時45分許,餘到達南門橋北橋頭女學街口公交車站,併在此逗留,16時56分許,餘在此登上路過的14路公交車中門,手中提有從其租房處離開時提的藍色包裝袋,16時58分許,餘在行駛中的14路公交車中門處傾倒汽油並用打火機點燃,引發公交車燃燒。
  宜賓警方通過調查證實,同車目擊證人親眼目睹餘躍海在公交汽車上傾倒汽油並用打火機點燃,起火點位於汽車中段靠近車門位置,與餘躍海所站位置一致。另外,從起火點提取的檢材中檢出汽油成分,現場提取的打火機為紅色,與目擊證人陳述一致。通過對餘躍海臨時租住地搜查勘驗,提取到一個5公升容量白色塑料油桶,桶內裝有3.6公升液體,經檢驗為汽油,燃燒中心現場提取的塑料桶殘留物與餘躍海租住地提取的裝有汽油的白色塑料桶為同種物質。綜合上述情況,認定“5.12”公交汽車放火案系餘躍海個人實施的極端行為,排除其他人員參與共同作案的可能。
  5月14日下午,又有6名重症傷員轉入宜賓市二醫院總院ICU病房,4名心理醫生已入駐醫院開展心理干預,北京、成都、瀘州等地的醫療專家已抵達宜賓正在對傷員展開救治等。
  目前,宜賓“5.12”公交車放火案當地已投入醫護人員200餘人,在醫院住院傷員還有74人,其中重症4人、中度16人、輕傷(包括其他損傷和觀察病人)46人,已有3名傷員經治療康復出院。(完)  (原標題:宜賓公交車放火案告破:系嫌疑人個人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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